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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

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

各市州教育考试院(招生考试办公室、招生考试中心、招生考试管理处),有关高等学校:

 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有关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,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,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承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试项目及分值

  体育专业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、辅助技术项目、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。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。

  1.身体素质项目(每项60分,满分180分):100米跑、800米跑、5米三向折回跑。

  2.辅助技术项目(满分45分):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、排球传球垫球、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、体操预摆分腿腾越纵箱(男)或分腿腾越横箱(女)。

  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。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,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,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,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,体操、艺术体操、健美操专项的考生不得选体操跳箱。

  3.专项技术项目(满分75分):考生可在田径(除100米、800米外)、篮球、排球、乒乓球、足球、羽毛球、网球、武术、游泳、体操、艺术体操、健美操中任选一项。

  二、考试办法

  1.考试按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与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手册》执行。

  2.专业考试定于4月5日至2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。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,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,参加专业考试。各市州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:

顺 序  地  区        报 到       考 试

第一批  湘潭、娄底、怀化    4月5日     4月6日至8日

第二批  张家界、永州、自治州  4月9日     4月10日至12日

第三批  长沙、衡阳       4月13日    4月14日至16日

第四批  株洲、郴州       4月17日    4月18日至20日

第五批  常德、益阳       4月21日    4月22日至24日

第六批  邵阳、岳阳       4月25日    4月26日至28日

  3.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,确定专人(必须是市、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)带队,按时到考点报到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体育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湖南师范大学作为承办这项考试的考点,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管理下,周密部署,妥善安排,确保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;要切实加强专业考试管理,规范专业考试工作程序,严肃考风考纪,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,对违纪舞弊考生的违纪情况应如实记载,考试结束后,须将违纪舞弊考生的相关材料报送我院,我院将依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8号)有关规定进行处理;要切实做好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,选聘责任心强、业务素质高、廉洁自律、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;凡考前办辅导班、上辅导课的人员,不得聘为考官及考试工作人员;要严肃工作纪律,加强纪检、监察工作;要设立举报箱、举报电话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
来源: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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