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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学院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
一、学院概况
长沙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—湖南省会长沙市,是经教育部批准,在原长沙大学(专科)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。学校坐落在洪山旅游区,东接长沙新世纪文化中心,南临波光滟潋的浏阳河,西眺青环翠绕的岳麓山,北枕古木参天的洪山寺;紧邻京广铁路、京珠高速公路、319国道和长沙黄花国际机场,水、陆、空交通便利。
学校占地面积2130亩,校舍建筑总面积30多万平方米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。学院教学设施先进,现代化的教学楼、科技楼、艺术楼、图书馆、实验楼、标准体育场以及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鳞次栉比。校园湖光山色,交相辉映,绿树繁花,风光秀丽,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。
学校现有12个系、4个教学部、4个研究所,全日制本科专业28个,专科专业36个,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。师资力量雄厚,办学条件优良。学校现有教职工671人,专任教师522人,其中教授58人、副教授152人,博士(含在读)68人、硕士(含在读)245
人,还聘有一批国内专家、教授及外籍教师承担各类教学。图书馆纸质藏书80多万册,各类期刊数千种。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学校有“国家奖助学金”、“湖南省政府奖助学金”、“学校奖学金”和“帮困保学助学金”等制度。家庭经济困难、成绩优异的学生最高可获壹万元的奖励或资助。学校设立了各类“勤工俭学”岗位,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,每年校内召开大小型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几十场。近几年,我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达到90%。
艺术设计系现有教职员工50人,其中教授4人,副教授8人。在校艺术类学生1100余人。设有环境艺术、影视广告、服装设计、数码艺术、音乐教育等教研室。
二、专业介绍
艺术设计(环境艺术设计方向)(本科,美术类)
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艺术素养、富有创造思维和一定设计能力,能独立从事室内设计、展示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设计素描、平面设计基础、写生色彩、设计色彩、色彩构成、透视学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设计概论、效果图技法、装饰制图、室内设计原理、空间构成、室内设计、装饰材料与构造、装饰工程预算、园林设计、展示设计、家具设计、色彩与照明、环境模型制作等。
艺术设计(影视广告与制作方向)(本科,美术类)
本专业坚持艺术与高科技结合的教育方向,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和一定设计能力、创意能力、审美能力,并能独立从事广告设计、电脑设计、展示设计、影视广告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设计素描、平面设计基础、写生色彩、设计色彩、装饰形象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摄影基础、图形创意、影视设备与制作、影视广告创意、三维动画、影视技法、影视摄影与暗房技术、卡通漫画设计、Premiere非线性编辑、美术字、平面广告等。
艺术设计(数码艺术设计方向)(本科,美术类)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,有良好的艺术素养、创造性思维和一定的设计能力,能够从事工艺美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设计素描、写生色彩、设计色彩设计概论、摄影基础、网页制作、Corel
Draw平面设计、Photoshop平面设计、AutoCAD平面设计、3DMAX三维制作、图形创意、广告设计创意、卡通漫画设计、CI形象设计、制图、造型设计、室内设计等。
艺术设计(服装艺术设计方向)(本科,美术类)
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有良好艺术素养和一定设计能力,能独立从事服装设计、服装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结构素描、速写、写生色彩、三大构成、服装色彩学及流行色、服装画技法、服装史、服装结构学、服装设计营销、服装材料学、服装设计学、服装结构制作、服装工艺制作、服装CAD、计算机辅助设计等。
音乐学(本科,文科音乐)
本专业分声乐、钢琴、舞蹈和器乐四个方向。主要培养能胜任教育、文艺团体、媒体、艺术研究及企事业单位音乐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基本乐理、视唱练耳、正音台词、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民族音乐概论、中国民歌、合唱与指挥、中外音乐史、艺术概论、和声学、曲式与作品分析、配器法、形体、舞蹈基础、古典舞蹈、艺术实践等课程。
电脑艺术设计(专科,美术类)
本专业旨在培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,有良好的艺术素养、创造性思维和一定的设计能力,能够从事工艺美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的专门技术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设计素描、写生色彩、设计色彩设计概论、摄影基础、网页制作、Corel
Draw平面设计、Photoshop平面设计、AutoCAD平面设计、3DMAX三维制作、图形创意、广告设计创意、卡通漫画设计、CI形象设计等。
音乐教育(专科,音乐类)
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中、小学教师、幼师、文艺团体专干等应用型人才。主要专业课程有:视唱练耳、基本乐理、音乐教学法、基本和声、歌曲分析与写作、钢琴、声乐、形体与舞蹈、音乐简史与欣赏、艺术概论、小型乐队编配常识、艺术实践等。
主持与播音(专科,音乐类)
本专业为广播电视及相关行业培养有深厚人文素养,集播音、解说、主持、策划、采访、编辑等能力为一体的高级应用型人才。主要课程有:普通话训练与测试、播音发声、演讲与辩论、即兴口语表达、播音文体与播音创作基础、广播播音主持、电视播音主持、广播电视艺术概论、电视文体写作、录音录像技能、影视表演、形体艺术、中外礼仪、广播电视节目评析、新闻采编、公共关系学、现代汉语、中国文学作品鉴赏、中国现当代文学等。
六、单独考试报考须知
1、报考条件: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,热爱艺术事业,身体条件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不接受跨省报考;
2、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专业考试准(报)考证,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、同底、免冠相片。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,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另须交纳伴奏费;
3、考试时须持所在省专业考试准(报)考证、学院准考证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,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,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。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(除钢琴外)和笔试工具;
4、美术类专业必考科目为“素描”、“色彩”,各科满分成绩为150分;
5、音乐类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,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。复试科目一为主考科目,满分180分,科目二为辅考科目,满分120分,其中各单项满分30分。专业成绩采用复试成绩,各科满分总分为300分;
6、我校于2007年4月5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控制分数线,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。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:4的比例划定。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-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就业网站zsjy.ccsu.cn查询成绩。
七 、录取原则
1、文化考试科目按生源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,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政策划定。考生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;
2、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,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,则必须符合该省的相应规定方能参与录取;
3、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,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,按综合分排序,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,择优录取。综合分计算方法:综合分=(专业总成绩
60%+文化总成绩 40%) 2;
4、湖南省及我校未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,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,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,录取原则参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;
5、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八、联系方式
地 址: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邮 编:410003
电 话:0731—4261436,4261447
传 真:0731—4261436
Email: zsjy@ccsu.cn
网 址 www.ccsu.cn
长沙学院招生办公室
2006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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